第三十二条 论教会的法规与纪律
同时我们相信,虽然那些教会的治理者制定教会法规来维持教会全体是好的,而且有益于会众,但他们必须特别注意他们自己,不要离开我们唯一的主基督所设立的那些事情1。因此我们反对一切人为的发明,以及人所引进教会崇拜神的一切规条,借以捆绑人的良心2。因此我们只承认那培育、保守、协和与合一,并使会众都顺服神的事。为此目的、按着神的道以及环境所需,受教会惩戒是需要的3。
- 西2:6-7:你们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稣,就当遵他而行,在他里面生根建造,信心坚固,正如你们所领的教训,感谢的心也更增长了。
- 林前7: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太15:9: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赛29:13:主说:“因为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
加5:1: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罗16:17-18: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
- 太18: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林前5:5: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提前1:20: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力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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