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條 論禮儀律的廢除

  我們相信禮儀律在基督降世時已經廢止1,一切的預表已經應驗;所以在基督徒中間不能再被使用2;但其真理與實質仍保留在耶穌基督中,那些禮儀律所代表的已在他身上成全。同時,我們仍從律法與先知中提取見証,在福音的真道上堅固自己3,本著一切的誠實來約束我們的生活,按著神的旨意來榮耀他。


  1. 羅10︰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2. 加5︰2-4︰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加3︰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加4︰10-11︰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西2︰16-17︰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后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3. 彼后1︰19︰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