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论礼仪律的废除

  我们相信礼仪律在基督降世时已经废止1,一切的预表已经应验;所以在基督徒中间不能再被使用2;但其真理与实质仍保留在耶稣基督中,那些礼仪律所代表的已在他身上成全。同时,我们仍从律法与先知中提取见证,在福音的真道上坚固自己3,本着一切的诚实来约束我们的生活,按着神的旨意来荣耀他。


  1. 罗10:4: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2. 加5:2-4: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加3:1: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加4:10-11: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西2:16-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3. 彼后1:19: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