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注释: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有人以为这句话是讽刺性的;保罗在此可能是在答复人们的反对,这些人认为基督徒既然应当有爱心,那其他一切的戒律都是多余的。我不否认本句话是讽刺性的,似乎是他在此承认除了爱之外,没有其他律法;但我采取不同的解法,我宁愿采取更简明的看法,保罗在此乃是指出关于执政者的权柄也是以爱为前提的,因我们不会以为他们是软弱的。保罗在此似乎是说:"当我请求你们顺服掌权时,我乃是盼望一切的信徒当以爱的律为出发点。假使你们盼望善行得以伸张(若不是这样盼望的人是没有人性的),你们就应当努力使律法与善政得以普遍,以至于人民可以顺服保障律法的人,因他们使我得享太平。"因此想要实行无政府主义就是破坏了爱的原则,因无政府主义的直接后果乃是国家趋于混乱状态之中。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保罗在此的目的要使我们看见一切的戒律都属次要,惟有爱的律是最主要的;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以爱心行事时,就已适宜地成就了诫命,而且我们愿意负起各样重担,为的是要使爱心得以表现出来。所以他在此也完全证实了我们对于执政者应有的服从,我们的服从且全是出于爱。然而有些人觉得这段话仍有困难。保罗的教训乃是:假使我们爱邻舍,我们就完成了律法。
  然而他并没有提到对于神的敬拜。(他本不应当将此点略去的)。但保罗在此并不是讨论全部的律法,他不过是提到律法所要求于我们对邻舍的本分。事实上,当我们爱邻舍时,全部的律法确是得以完成了,因为真正对人的爱乃是从神的爱而来,而且我们爱人本就是爱神的果子。但保罗所提的只是第二部分,因为他在此所查考的只关于这一方面。他似乎是这样说:"凡爱邻舍有如爱自己的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世人的本分。"那些诡辩的人想从本节中找到以行为称义的根据,是徒然的。保罗在此并不是说到我们所当行或不当行的事,却是提到一种我们所不能完全达到的情况。当我们说,人不是靠行为称义,我们并不是说,顺服律法就不是真的义行。但是无人能完成律法,也无人曾完成律法,所以我们说靠律法称义是不可能的;故我们惟一的避难所乃是基督的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