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若因一人的过犯
保罗再一次提到基督与亚当对比的不同之处。保罗并不是要论到每一个特殊的题目,他乃是要决定重要的中心思想。他论到了恩惠的功能比罪恶的力量更大,由于这个原因,他能安抚并坚固信徒们,同时,他又激励鼓舞他们多思想神的慈爱。保罗此处再复述同一论点的目的,乃是要人宣扬神的恩惠,叫人不再自恃而当依靠基督。当我们得到恩惠之后,可以享受完全救恩的确据。此乃是我们感恩的主要原因。本节经文的意义乃是说:因基督超越亚当,基督的义就可以胜过亚当的罪。从亚当而来的咒诅被基督的恩惠所推翻,基督所赐的生命吞灭了从亚当而来的死亡,这个对比的一部分并不相称。保罗在此应当说生命之福作王,并因着恩惠而日渐增加,他不当说信徒"作王"。但是这里的意思还是一样,因为信徒的国度乃是生命,生命的国度乃是信徒。
我们在此还值得注意的,是基督与亚当另外两点保罗未曾提到的不同之处;并不是因为他认为此两点不重要,乃是因为与他所论的不发生什么关系。
第一个基督与亚当不同之点乃是:我们因亚当的罪而被定罪,并不单是由于"归罪",似乎是我们为别人的罪而受刑罚;我们受罪的刑罚,是因我们自己也有罪;因为神看我们在亚当里的腐败本性是有罪的。但基督的义借着救恩更新的功效使我们复生;我们被算为义,并不是因为我们里面有义,乃是因为我们得着了基督自己以及祂所赐的祝福,神才将祂的义赐给我们。公义的恩赐因此并不是神所赋予我们的特性(此乃是错误的解释),却是白白归给我们的义。
第二个不同点乃是基督的救功并不像亚当的咒诅那样临及全人类或所有的人。理由是很明显的,因为从亚当流传给我们的咒诅,乃是借着本性而传袭给我们,因此包括全人类。然而我们若要在基督的恩惠中有分,我们必须靠着信心连接在祂的里面。只要我们是人,就足以使我们在可悲的罪统中有分,因为罪统乃是在人的血肉之中。然而我们必须成为信徒,才能享受基督的义,才能靠着信心而与祂交往。与基督交往能传递到婴孩乃是借着一种特殊的功能。因着父母们与神所立的约,婴孩也能成为神的子嗣,因此他们也能与基督有交通。我在此乃是论到敬虔人的子女,惟有这样的婴孩才能获得恩惠的应许。但不信者的子女却不能避免一般世人的厄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