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注释:


  24.我真是苦啊 保罗以非常激昂的惊叹语来作他的结论。他在此也使我们看到:我们不但与肉体挣扎,而且对于我们自己可怜的光景,也只能不断地在神面前痛哭流涕。但保罗并不像非信徒那样犹豫不决,或是不知道向谁呼救;因为不信的人不知道天底下只有一位救主。保罗的口气,虽有如一个人觉得救恩并未速速临到,因而伤心难过,并几乎快要昏厥过去的情形;但他知道神的救恩必会临到。他称之为"拯救",因为救恩单是出于神无比的大能。
  取死的身体 对于保罗,乃是罪的整体,或是指形成全部人身的成分;然而保罗在这里乃是用来指余留在他里面,又使他成为俘虏的罪。他所用的代名词"这"( τουτου )如同伊拉斯模所说的,乃是代表身体,也可以代表"死"("取死");一般来讲,两者的意义是相同的。保罗在此乃是要叫我们晓得,神儿女的眼睛已经张开,又因神的律而变为更明智达虑,更能认识他们自己本性的败坏,也看到那从败坏本性所产生的死。身体与肢体或外面的人,意义都相同。因为保罗看到罪的来源,是由于人们偏离了神创造世界时所设立的律,同时也使他们变为属肉体与属地的。人虽然比动物好些,但他最高尚的特性已经失去,所保留着的不过是败坏的性情,因此他的灵魂若尚未重生,我们就认为他不过是行尸走肉。神在创世记六章3节也是如此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人已经失去了灵性的高贵之处,就变为有如下贱的动物一样。
  这里的经文甚为重要,因为保罗在此剥除了一切出于肉体的夸耀。他也指出在肉体之中看来似乎是最美好的,也不过是可怜的东西,因为凡出于肉体的都会朽坏。所以人们若肯虚心考察自己,就会看到自己除了可怜的光景之外,没有一点可夸之处。不但如此,保罗更以自己可悲的光景为例子,为了要使他们有所警惕,不会冷漠不理而忽视将临到的后果。保罗也呼求他们来寻找那治死肉体的方法,因为这是他们在今生胜过邪恶的惟一良方,是一个"取死"的人的正确目标。有时因生活绝望而会使一个属世的人去寻死;但他若是为了厌恶人生而去寻死,就错了。我们要处死肉体,是因我们已厌恶犯罪的生命。但我们必须注意,信徒虽然很想达到这个目标,但不能过分冲动或出于情感,却必须受到神旨意的管制,因我们乃是为祂而死,也为祂而活。为了这个理由,我们才不会怨恨神,而会谦卑地将自己的忧苦交托给祂;我们也绝不能单看到生活悲苦的一面,却也当看到神所赐属天的喜乐,因我们已经获得了神的恩惠。我们从下面的一节经文中更能看清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