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请你们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

注释:


  2.保罗又加上一句话说:合乎圣徒的体统,就是说,若是他们不好好的待基督的仆人们,就不合乎圣徒的体统。所以我们不但应当以爱心来接纳基督的肢体,而且也应当特别尊重并敬爱那些在教会中有圣职的人。同时她以前曾如何在多方面善待弟兄们,故保罗也吩咐他们照样要按着她所需要的帮助她。如果一个时常帮助救济别人的人,突然自己需要帮助的话,就是礼貌上来讲,我们也不应当不理他。为了要鼓励人采取此种态度,保罗也特意指出自己曾受她帮助的事。保罗所说的此种服务,他在提摩太前书五章10节也曾提到。贫穷的当在教会的公费中得到供应,也得到那位负责教会公共款项的人所看顾。负责这种责任的必须是年迈的寡妇,因为她们没有家务缠身,也不再需要看顾子女;因此她们可以完全奉献自己在宗教事工上服事神。她们得了这个职分之后,就有责任与义务,正如一个受雇的人应当忠心于主人的事务。所以假使有人取了这个职位之后,又离弃;使徒斥责此种人为"违背基督"(提五11)。她们既然将要孤独地生活,所以保罗禁止教会拣选那年龄在六十岁以下的妇人;因为他早已看到保持童贞的誓愿是危险的,而且对于在六十岁以下的人也是有害的。在教会不断腐败退化的时期中,这个对于教会很有益的圣职,变成败坏无聊的修女制。虽然这种修女制从起始就是败坏的,不合乎神的道;但是至今却更是腐化堕落到与开始的目的完全相反的光景,甚至于所谓"贞洁"的圣所与妓院已无所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