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委。

注释:


  20.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本身是不可见的;但祂的尊严,在祂的工作与受造之物上,到处彰显祂的光辉,人应当在这些事上认识祂,因为它们清楚阐明了造它们的是谁。为了这个缘故,希伯来书作者说论到那不可见的事物,这世界是一面镜子(参看十一3)。保罗虽然没有提到关于神的一切细节,但他却说我们可以知道祂的永能和神性。神既是万物的创造者,祂自己是无始的,祂是自存的,当我们到达此点的时候,我们就明白神性为何;这个神性,若没有神其他的属性陪衬,是不能存在的。因为神一切的属性,都包括在此一神性之内。
  叫人无可推委 这就清楚证明人从此有神的确证能得到什么,那就是说人不能在神的审判台前说,他被定罪是不公平的。但我们应当知道,神在祂的受造之物中所彰显的荣耀光辉是已够清楚的了。但由于我们的盲目,就感到不足。虽然如此,但我们的盲目不是到了以自己的邪恶作为口实的地步。我们知道有位神,然后我们就结论说,不管这位神是谁,我们都应当敬拜。但我们的理论在此失败了,因为不知道这位神是谁,到底是怎样的神。所以使徒在希伯来书十一章3节说,人凭着信仰从神所造的世界方能获得有关神的知识,并不是毫无理由的。因为我们为自己的盲目无知所阻,所以我们看不到事之终结;然而我们只能看到一个限度,使我们不致推委。保罗在使徒行传十四章17节清楚说明这些事,他说主在往时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但关于神的这种叫人无可推委的知识与得救的知识不同,这得救的知识正如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七章3节所提的,和耶利米书九章24节所教导的,这都是信徒所当夸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