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律法本是外添的
保罗在此所说的乃是与以前所论到的"律法未来之前已有了罪"的话有关系。因此我们就会问:"神赐下律法有什么目的呢?"所以我们也必须要解答这一个难题,因为两者之间保罗要论许多别的事,故一直延迟到本节经文,也才来考虑这个问题。他使我们看见,因律法来到,而使罪更显多。保罗这里所论的并不是律法的全部功用,乃是律法的各种功用之一,为的是要配合他在这里的论点。为了要使神的恩惠更加显明,保罗使我们看到神必须先让人类清楚认识他们的败坏。在律法之前的人类如同已经沉没了的船上的人,他们虽然在灭亡的途中,似乎仍能生存;因此为了要使救恩更显得伟大,更超出人的期望,必须在洪涛淹没他们时,在他们沉没绝望时,才使他们得救。所以律法被赐下乃是要使那些已被定罪的人再一次被定罪,这样讲法是很合理的。我们用各种方法勉强人来认识自己有罪,并自觉邪恶,是理所当然的事。
叫过犯显多
自奥古斯丁以来,解释本节经文的方法是大家都晓得的。当情欲受到律法的禁止时,反倒更被激动,人类争着行那被禁止的事是自然的倾向。我认为"显多"(或增多)乃是指人类对罪的知识以及人的顽梗逐渐增加的意思;因律法而使人更认识什么是罪,因此他们不得不时常看到他们要受的咒诅,因他们的罪而日渐加多。因着律法,罪的意识常占据了他们的心,不然他们就漠然不理。以前神的律法以及神的旨意虽常被人践踏诬蔑,但现在已显示给人;那些以前犯罪背叛神公义的人,因此而更恨恶轻视神的权威。由此可见人的罪因律法而显多了,因为人类轻视赐律者的权威,藐视神的威严。
恩典就更显多了
罪制服了人,并辖制着人,然而恩惠却临到人类而来帮助人。保罗使我们看到,恩惠更显多如同从天上倾倒下来的恩雨,丰盛泛溢,不但是胜过了而且还吞灭了罪的洪流。由此我们可以学到一个功课,律法使我们定罪的目的,并不是要我们继续留在罪中,乃是要使我们认清我们可怜的光景,因而带我们到基督面前去,神差遣基督到世上来医治病人,拯救被掳者,安慰忧伤者,解救受逼迫的人(参赛六十一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