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注释:


  10.这节经文可以说是前面一节的注释,并且更详细地比较基督的生与死。当基督将自己献上作为挽回祭的时候,我们还是神的仇敌。我们现在因基督叫我们与神和好而成为神的朋友;如果因基督的死而能成就这个救功,那么祂的生将有更大的力量与果效。我们因之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们的救恩是永久可靠的。保罗说:我们因基督的死而与神和好,在第四章中我们也看到因基督将自己当赎罪祭献上而挽回了神的忿怒,使世界与神和好。
  然而使徒保罗在此似乎有了矛盾。如果基督的死是使我们获得神大爱的保证,那么我们应该蒙神所悦纳。然而他在这里说:我们仍是仇敌。我的答案是:因为神恨恶罪,所以我们若是罪人,神也就恨恶我们。但是现在因着神奥秘的旨意,祂接纳我们进入基督的身体,就不再恨恶我们。我们自己却不知道我们已重新邀得天恩,直到我们有了信仰。对我们世人而言,我们一直是神的仇敌,直到基督替死的果效临到我们身上,挽回了神的忿怒。我们必须要注意这两方面的事实,若不是我们确信神为我们舍下祂的独生子,我们就无法了解神白白赐给我们的恩惠;虽然在我们与神不和的时候,祂已经爱了我们。再者,除非我们已与神复和,否则我们就不能完全了解基督替死的功效;因为惟有借着基督作成的挽回祭,才能使敌挡我们的神成为使我们得益的神。我们蒙神悦纳是由于基督的死,因之可以看到我们罪孽当受的刑罚,已经得以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