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主餐

  問96︰主的晚餐是什么?

  答︰主的晚餐是照著基督所規定的,授受餅和酒,以表明主的死,按理領受的人;不憑肉體,乃憑信心,分領主的身體和血,並他一切的益處,以致靈性得養育,在恩典上有長進。

  略解︰所以說主的晚餐,是因為那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宴席,也可以稱作聖餐。其外在行為是根據基督的製定吃餅喝杯;而內在意義是基督的犧牲--掰開的餅表示他受傷的身體;倒出來的酒表示他流的寶血;它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是一旦憑信心領受,就能加速我們對神的愛,根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且增進我們的福益。羅馬天主教教導,聖餐中的餅會變成我們主的實際身體;但這是錯謬的。我們只能憑信心接受基督。

  1. 路廿二19-20︰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后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2. 林前十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問97︰要為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怎樣?

  答︰為要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自己省察︰有沒有屬靈的知識,可以分辨是主的身體,能不能憑信心以主為食物,有沒有悔改的心、愛心,並重新順從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審判。

  略解︰這裡教導我們領主餐的正確條件,乃是︰(1)知識,足以知道主餐所代表的涵義;(2)信心,足以滿相信我們吃餅能維系身體,照樣所代表的生命之糧能維持我們的靈魂;(3)悔改,認一切所知道的罪;(4)愛神與人;(5)決志履行各樣的本份。

  1. 林前十一28-29︰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后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2. 林后十三5︰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
  3. 林前十一31︰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審。
  4. 林前十一18︰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的信這話。
    十一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5. 林前五8︰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6. 林前十一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