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十誡 問79︰第十條誡是什么? 答︰第十條誡是︰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問80︰第十條誡吩咐我們作什么? 答︰第十條誡吩咐我們無論處什么境遇,總要知足,並要對別人和他一切所有的,存正當的愛心。
問81︰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作什么? 答︰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不滿意自己的境遇或嫉妒別人的福分,而對他所有的起貪戀的私心。 略解︰這條誡是關于我們心中的欲望,告訴我們,不應該貪得無厭,非法貪圖屬于別人的東西。這裡也告誡我們,神的律法是屬靈的,思想犯錯與行為犯錯是一樣的。它吩咐我們,要滿足目前的生活情形,貧富均能安處。它禁止我們未享成功就焦躁不安,看見別人成功則妒嫉有加。保有一顆善意的靈,是恪守此誡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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