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論人死后的狀態和死人複活 一、人的身體死后歸土,而見朽壞1。但靈魂(既不死,又不睡眠)卻永存不滅,所以立刻歸返賜靈的神2。義人的靈魂,既在那時在聖潔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榮光中得見神面,在那裡等候身體的完全得贖3。惡人的靈魂要被拋在地獄裡,留在痛苦與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審判4。除此兩處以外,聖經並未言及靈魂離開身體,別有所歸。 二、在末日還活著的人不死,卻要改變5;凡死了的人都必複活,帶著原來的身體,性質雖異,但不是別的,這身體與靈魂再度結合,直到永遠6。 三、惡人的身體,將因基督的權能,複活受辱;義人的身體,將因基督的靈複活得榮,與基督自己的榮耀身體相似7。
1. 創三19;徒十三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