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論有效的恩召

  一、凡神所預定得生命的人,而且只有這些人,他喜歡在指定與悅納的時候,本著他的道與靈1,有效地召他們2出離本性之罪與死的狀態,而到耶穌基督的恩典與拯救中3。在屬靈與得救的事上光照他們的心,以致明白有關神的事4,除掉他們的石心,賜給他們一顆肉心5,更新他們的意志6。用他的大能使他們決定向善,並有效地吸引他們來就耶穌基督7。但他們來是極其自由的,因他們的決志是被主的恩造成的8

  二、此有效的恩召是惟獨出于神白白的與特別的恩典,絲毫不是由于在人裡面預見什么9。因人在這恩召上全屬被動,及至被聖靈感化和更新10,他才能回應此召,並接納在此恩召中所提供和傳達的恩惠11

  三、死于幼年被選的嬰孩,已被基督借聖靈而重生得救了12,聖靈何時,何處,用何方法作工,皆隨己意13。 另有一些在外部未能蒙神話語呼召的選民,也都照樣得救14

  四、其他未蒙揀選者,他們雖然蒙神話語的呼召15,或許有聖靈一些普通的感動16,但他們並未真正歸向基督,所以不能得救17。不承認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別的方法,不拘如何殷勤按照自然之光與自己所承認的宗教來過生活,也不能得救18。若主張說他們可以得救,乃為有害且極可憎的事19


  1. 帖后二13-14;林后三3、6。
  2. 羅八30,十一7;弗一10-11。
  3. 羅八2;弗二1-5;提后一9-10。
  4. 徒廿六18;林前二10、12;弗一17-18。
  5. 結卅六26。
  6. 結十一19,卅六27;腓二13;申三十6。
  7. 弗一19;約六44-45。
  8. 歌一4;詩一一O3;約六37;羅六16-18。
  9. 提后一9;多三4-5;弗二4-5、8-9;羅九11。
  10. 林前二14;羅八7;弗二5。
  11. 約六37;結卅六27;約五25。
  12. 路十八15-16;徒二38-39;約三3、5;約壹五12;羅八9。
  13. 約三8。
  14. 約壹五12;徒四12。
  15. 太廿二14。
  16. 太七22,十三20-21;來六4-5。
  17. 約六64-66,八24。
  18. 徒四12;約十四6,四22,十七3;弗二12。
  19. 約貳一9-11;林前十六22;加一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