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主权和人的意志 God's Sovereign and the Human Will
繁體中文 
View:24675

神的主权和人的意志
A.W. 平克(1886-1952)

作者为加尔文主义者,浸信派基督徒,布道家,作者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作,为要成他的美意。”

腓立比书二13

   今天,在关于堕落人类的意志的性质和能力的问题上,许多基督徒存 在着相当混乱,甚至极端错误的认识。现今流行的观念,是人有自由 意志,而救恩就通过这意志与圣灵的合作降临到罪人身上。这是大多 数牧师在讲道坛上所传讲的信息。要否认人的自由意志,即他选择好 坏的能力和他本身拥有的接受基督的能力,马上就会召来一片嘘声, 甚至那些自称为正统基督徒的人也不例外。但是《圣经》反复强调说: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 的神”(罗九16 )。经上又明明白白地说:“没有寻求神的”(罗三 11 )。难道基督不曾对他同时代的人说:“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 得生命”(约五40 )吗?是的。但有些人确实到他这里来,确实接受 了他。不错,这些人是谁呢?《约翰福音》一章12 ,13 节告诉我们: “凡接待他的人,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炳,作神的儿女。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但经上没有说过:“凡有人要来的,就可以 来”?这难道不能说明每一个人都有来的意愿吗?那些不愿来的人怎么样呢?要是“凡 有人要来的,就可以来”能说明堕落之人本身有来的能力,那“伸出手来”(太12 : 13 )这一命令就能说明一个胳膊萎缩的人自己有能力遵命而行。就他本身来说,属肉体 的人有能力拒绝基督,却没有能力接受基督。为什么呢?因为他的心是“与神为仇” (罗8 :7 ),因为他从心底恨他(约15 :18 )。人选择那些与他本性相符的东西。因此 在他愿意选择或喜欢那些属神属灵的事物之前,必须得到全新的天性;换一句话来说, 他必须重生。

   但有人会问了,难道圣灵使罪人知罪,明白他对基督的需要时,不曾战胜人的敌意和仇 恨吗?难道神的灵没有在许多灭亡的人心里播下这样的认识吗?这样的问话暴露了思维 上的混乱:如果人这种敌意真的被战胜了,那么,他就应该归向基督;既然他没有归向 基督,就说明他的敌意没有被战胜。但严酷的事实是:有许多人,听到了神话语的传讲, 圣灵使之确信罪和义,却依然死在不信当中。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圣灵在神的选民 身上所作的,比在非选民身上所作要多:他在他们里面运行,“为要成就神的美意” (腓二13 )

   要回答我们刚才所提的这些问题,阿民念主义者会说:不,圣灵确信的工作在悔改者的 身上同在未悔改者的身上是一样的。其间的区别仅在于前者顺从他的争取,而后者予以 拒绝。但如果事实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基督徒就必须使他自己与别人有区别,而《圣 经》将区别归功于神不偏待人的恩典(哥前四7 )。再者,如果事实果真如此的话,基督 徒就有理由去自夸,为自己与圣灵的合作而自我歌功颂德。但这就很明显地与《以弗所 书》二章8 节相矛盾:“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 的。”

   让我们来看基督徒读者的亲身经历。难道你不曾不愿意到基督这里来吗?──是的! (愿想起这些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匍匐尘埃)。后来你来了。你现在准备把这件事的所有 荣耀都归给他吗(诗115 :1 )?你认识到你之所以来到基督这里,是因为圣灵使你由不 情愿变为情愿吗?是的。那圣灵没有在许多其他人身上作他在你身上所作的工,岂不是 很明显的事实吗?那许多其他人也听过福音,圣灵也让他们看见自己对基督的需要;但 是,他们还是不愿到他这里来。因此他在你们里面所作的比在他们里面所作的更多。你 说,但我清楚记得当别人向我提出这生死攸关的问题时,我的良心可以证明我的意志行 动了,我顺从了基督的召唤。不错,但在你顺从之前,圣灵已经消除了你内心对神天生 的敌意,但他并没有在所有人身上都这样作。是否我们应该说,那是因为他们不愿意自 己的敌意被消除呢?啊,除非他施展大能,在人心里创造一个恩典的奇迹,没有人会愿 意的。

   但我们要问,什么是人的意志?它是自我决定的能力,还是被其他力量决定的东西呢? 它是自主的还是他主的?意志是高于我们生命的其他能力从而能够主宰它们,还是它为 它们的冲动所驱使,顺服它们的享乐欲望?是意志统帅心灵,还是心灵控制意志?意志 可以为所欲为地作它乐意的事,还是必须顺服它之外的某种力量?意志是不是独立于其 他器官,也不受灵魂的威力的辖制,是人中之人,能反其道而行之,与这个人作对,把 他劈成碎片,就象一条眼镜蛇碎尸万段?或者,是不是意志与其他器官相连,就象蛇的 尾巴与其身子相连,也就与它的头相连,这样蛇头一断,整条蛇也就死了。同样一个人 在心里思想,对不对?思想在先,然后是心(欲望或嫌恶);然后再是行动。这岂不就 象狗摆动尾巴?或者,是意志,那条尾巴,摆动狗?意志是人身上主要的呢,还是最次 要的,次于其他器官和功能?《创世纪》三章16 节所展示,是道德行为和过程的真正规 律吗?“女人见那棵树上的果子好作食物”(感官印象,智识),“且是可喜爱的” (喜好),“就摘下果子来吃了”(意志)(G 。S 。白夏蒲)。这些问题比学术探讨含 义更深,它们非常重要。我们相信,当我们肯定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试验教义真伪的主 要试金石时,决不是夸大其词。

1 .人意志的本性

   什么是意志?意志是选择的能力,是所有行动直接的原因。选择意味着拒绝一件东西, 接受另一件。在作选择之前,人必须在心里权衡好的和坏的两方面。意志所导致的每一 桩行动都存在着偏向──对一件东西的欲望多过对另一件的。若没有偏向,而是完全的 无所谓,就不会有决定。意志意味着选择,而选择则是在不同的选项之间作决定。但选 择是受某种东西影响的,是这种东西决定选择的结果。因此意志不可能有主权,因为它 本身是那某种东西的奴仆。意志不可能既有主权又是奴仆,不可能既是原因又是结果。 意志不是原因,因为我们说过,是某种东西引起它作选择;因此那某种东西才应该是原 因。选择本身受某些考虑所影响,由个人身上的多种因素所决定。因此,决定是这些考 虑和因素的结果。既然是结果,就说明它是它们的奴仆;如果意志是它们的奴仆,它就 不是有主权的。如果意志不是有主权的,我们就不能断言它有所谓绝对的自由。意志所 导致的行动不可能自主自在,如果说它们能的话,就是在假定一个没有原因的结果。 “Ex nihilo nihil fit ”──从无中不可能生出任何东西来。

   可是在历世历代,总有些人为意志的绝对自由或主权而奋斗。他们争辩说意志拥有一种 自决的力量。例如,我可以上下转动我的眼球,而我的心对我所作的无所谓;意志则必 须下决定。这本身听上去自相矛盾。这个例子假设我在处于一种完全无所谓的状态中时, 因为偏爱选择一样东西,而不是另一样。很显然,两者都不可能是真的。但我们可以说 心灵在有所选择之前,都是相当无所谓的。一点没错,那时意志也是静止的。但一旦静 止消失了,决定作好了,无所谓就让步于偏好。这样就推翻了所谓意志能在两样同等的 事物之间选择的论点。正如我们说过的,选择意味着选择一样拒绝另一样或其余。

   决定意志的就是引起它选择的。如果意志是受决定的,那么就必须有一位决定者。是谁 在决定意志呢?我们说,是那加诸于其上最强的推动力,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的动力。有 的可能是逻辑理由,有的可能是良心的声音,有的可能是感情的冲动,有的可能是试探 的诱惑,有的可能是圣灵的大能。不论最强的动力是什么,怎样在个人身上发挥最有力 的作用,都是它在推动意志去行动。用另一句话来说,意志的行动是由心灵的状况所决 定的,而心灵的状况受世界,肉体,魔鬼,或神的影响。心灵的状况最大程度地决定作 某种选择的倾向。要说明这一论点,我们来分析一个简单的例子。

   某一个主日的下午,我们的一个朋友头疼得很厉害。他很想去探访病人,却害怕这样作 会使他自己的病情加剧,弄到不能去参加晚上的崇拜。这样一来他面临着两个选择:下 午冒着头疼加剧的危险去探访病人;或者,下午休息(第二天再去探访病人),头疼可 能消失,晚上就可以去崇拜。是什么决定我们的朋友在这两者之间选择呢?是意志吗? 完全不是。没错,最后是由意志做出选择来,但意志本身受推动来作选择。在以上这个 例子里,有好些考虑成为选择的强大动力,选择者自己权衡这些动力,就是说,在他心 里,一个选项比另一个有更强的动力支持,决定由此形成;然后意志采取行动。一方面, 我们的朋友为一种要去探访病人的责任感所推动,他的慈心催促他这样作,这便成为一 种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他的理智在提醒他:他自己身体不好,实在需要休息。如果 他探访了病人,自己的病情也许就会加重,结果就不能去参加晚上的崇拜。再说,他知 道,如果主允许,他明天还可以去探访病人。结果,他决定那天下午休息。在这里有两 组选择摆在我们的基督徒弟兄面前:一方面是责任感加上他自己的同情心,另一方面是 他自己的需要加上一种对神的荣耀的真正关心,因为他觉得他还是应该晚上参加崇拜。 后者占了上风。属灵的考虑压倒了他的责任感。他作了决定,意志随之行动,他回到家 中休息。上述分析告诉我们:心灵或曰理论的能力是由属灵的考虑来引导的,心灵约束 并指挥意志。因此我们说,如果意志是受控制的,它就既不是有主权的,也不是自由的, 而是心灵的奴仆。

   常有人教训我们说:意志主宰人;神的话语却教导我们说,心灵才是我们整个人的统治 中心。许多经文可以用来证明这点。“你要保守你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 效,是由心发出”(箴四23 );“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 凶杀”等等(可七21 )。在此我们的主将这些罪恶的行径追溯到其本源,宣布这本源就 是人的心,而不是意志!还有,“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太十五8 )。如 果要更多的证据,我们可以请大家注意:在《圣经》里,“心”这个词出现的次数比 “意志”这个词要多三倍。而且提到后者时,近半数都是有关神的意旨!当我们确信是 心而不是意志在人身上起主导作用时,我们不是仅仅在咬文嚼字,而是坚持非常重要的 意义区别。当一个人面临着两个选择时,他会选择哪一个呢?回答是,他更喜欢的那个。 这个“他”是指他的心──他的核心部份。摆在罪人面前的,一个是美德和敬虔的生活, 一个是罪恶堕落的生活,他会过哪一种呢?后面那一种。为什么?因为这是他所选择的。 但这能证明意志是有主权的吗?不能。从结果再回到原因看看。罪人为什么会选择罪恶 堕落的生活呢?因为他喜欢。当然所有论辩都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他自己当然也不喜欢 这种生活的后果。那为什么他会喜欢它呢?因为他的心是罪恶的。基督徒也面临着同样 的选择,他选择了敬虔和美德的生活并为此奋斗。为什么呢?因为神给了他一颗新心或 者说新的品性。因此我们说,不是意志使得罪人对“离弃自己的道路”的呼吁无动于衷, 而是他败坏邪恶的心使然。他不会到基督这里来,因为他不想。他不想,是因为他的心 憎恨神,爱恋罪(见耶利米书17 :9 )。

2 .人的意志的捆绑

   在所有论及人的意志,其品性和功能的文章中,都谈到了三种不同的人的意志,就是未 堕落的亚当的意志,罪人的意志和主耶稣基督的意志。在未堕落的亚当身上,意志是自 由的,可以在向善和向恶两个方向自由选择。但在罪人身上情形就不同了。罪人的意志 生来就不存在道德上的平衡,因为在他里面有一颗“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的心, 使他对罪恶满有偏好。在主耶稣身上也不是这样:他与未堕落的亚当截然不同。主耶稣 基督不会犯罪,因为他是“神的圣者”。他他出生之前,天使就对玛利亚说:“圣灵要 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一35 )。 我们无法不崇敬地说,人子的意志不处于道德平衡状态,就是说,不存在有能力或选择 善或选择恶的问题。主耶稣的意志偏向善,因为与他无罪,圣洁,完美的人性共存的, 是□永恒的神性。与主耶稣只向善的意志不同,堕落前的亚当是处于一种道德平衡的状 态──可以向善,也可以向恶;而罪人的意志是只倾向于恶,因此只在一个方向有自由 而已,就是说,只在向恶的方向有自由。正如我们先前说过,罪人的意志是受奴役的, 因为它受一颗败坏的心的捆绑。

   罪人的自由包括了什么呢?我们以上所述的完全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罪人的自由意味着 不受外界的强迫。罪人从来不是被迫犯罪。但罪人在行善或作恶上从来就没有自由,因 为他里面那颗罪恶的心总是使他倾向于罪。让我们来看看我们心里有些什么。好比我手 里拿着一本书。我一松手,会发生什么事?它掉了。朝哪个方向掉?向下,总是向下。 为什么呢?因为重力原理,书自身的重量使它往下掉。假如我想要这本书升高三尺,该 怎么办?我必须举起它;必须有一种书本以外的力量来举起它。这也是堕落之人与神的 关系。当神的力量支撑住他时,他就蒙保守,不致在罪里扎得更深。一旦这力量撤去了, 他就会跌倒,他自身的重量(罪)将他直往下拖。神没有把他推倒,就像我没有把书丢 掉一样。一旦神的所有约束撤掉了,每一个人都能变成,也会变成该隐,法老,犹大。 那罪人怎么可能行天路呢?是靠他自己意志的行动吗?不是。必须有一种来自他以外的 力量抓住他,领着他走每一步的路。罪人是自由的,但只在一个方向上自由:自由犯罪, 自由堕落。就像《圣经》所说:“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罗6 : 20 )。罪人可以作他喜欢作的,也总是作他喜欢作的(除了被神约束的时候),但他所 喜欢的只是罪。

   在文章的开头,我们坚称对意志的品性和功能下一个恰当的定义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 是神学是否正统或教义是否纯正的试金石。但愿我们可以详述这个论点,并努力展现其 真确性。意志的自由或是受捆绑是古代的奥古斯丁主义和伯拉纠主义,近代的加尔文主 义和阿民念主义之间的分界线。简而言之,就是说,它们之间的分别在于是肯定或是否 认人的全然败坏。

3 .人的意志的无能

   接受或拒绝主耶稣基督作救主,是在人的意志的能力范围之内吗?设想福音向罪人传播 了,圣灵也向他揭示了他失丧的处境,最后的关键是否在于他是否靠自己意志的能力向 神臣服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将决定我们对于人类败坏的定义。所有自称为基督徒的人 都承认人是堕落的,但大多数人所谓的堕落是什么却很难界定。一般的印象似乎是:人 现在是必死的,他不象刚离开他的创造主之手那时一样,而是会有疾病,会遗传邪恶的 天性。但是倘若他善用自己的力量,尽力而为,最终他总会快乐的。啊,这种说法离可 悲的现实相差何等遥远!缺陷,疾病,甚至死亡,比起堕落给道德和灵性带来的后果只 是小事一桩!只有查考《圣经》,我们才能真正对这一可悲灾难的严重后果有些微正确 的了解。

   当我们说人全然败坏时,我们指的是,罪进入人的体内,对人的每一个部份每一种能力 都产生了影响。全然败坏意味着人在身心灵方面都成了罪的奴隶,魔鬼的俘虏。他行事 为人“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 :2 )。对 这个宣判我们无需有争议,它的确是人所普遍经历的事实。人无法意识到自己的欲望, 无法将自己的欲望物质化。他不能作自己应该作的事,一种道德上的无能使他力不从心。 这就正面证明了他不是一个自由人,而是罪和撒旦的奴仆。“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 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八44 )。罪不仅仅是一个或一系列行动,而是一种状况, 是行动背后,产生行动的一种力量。罪已经渗透占据了人的全部。它使悟性盲目,心灵 败坏,使人心与神为敌。意志也未能逃脱其劫,而降伏在罪和撒旦的统治之下。因此, 意志也不是自由的。总而言之,感情之所以爱其所爱,意志之所以择其所择,都是因为 心灵的光景所致,因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没有寻求神的”(罗三11 )。

   我们再一次重复我们的问题:人要向神称服,是取决于他自己意志的力量吗?让我们先 来问其他几个问题,看能不能有个答案。水自己能上升到水平线以上吗?洁净的东西可 以出于不洁净之物吗?意志可以违拗人整个天性的倾向和束缚吗?在罪的束缚之下的事 物能产生纯净圣洁的事物吗?显然不能。一个堕落败坏的受造物要向神移动,必须有一 种神圣的力量临到,消除那把它朝相反方向拉的罪的所有影响。这只是“若不是差我来 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的另一种说法。换句话来说,就是神在□掌权的 日子里,一定要使□的子民心甘情愿地称服。就象J 。N 。大比先生所说:“如果基督来 拯救那些失丧的人,自由意志就无立足之地。不是神阻止人接受基督,绝不是这样。但 当神在人心里使用了一切可能的引导和所有可能的影响,就更加显明了人对之无动于衷。 他的心是如此的败坏,他的意志如此顽固地拒绝向神投降(不管有多少是魔鬼在怂恿他 犯罪),以至于没有什么可以说服他去接受主,放弃罪。如果用‘人的自由’这样的词 语,就说明没有人强迫他拒绝主,这种自由完全存在。但如果有人说,因为罪的统治, 他又是罪的奴仆,那么他很自然地无法逃出自己的处境,选择善──那么他就没有任何 自由可言。”

   意志没有主权。因为它为人身上另一些力量所影响所控制,它只是奴仆而已。人既然是 罪的奴仆,意志就无法自由──我们的主说得很清楚:“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 你们就真自由了”(约八36 )。人是有理性的,必须对神负责。但要肯定他能选择属灵 上的善,就是否认他其实是全然败坏的──就是说,在意志上败坏,也在其他一切上败 坏。因为人的意志是被他的心智所统率,因为这些都由于罪而变质而败坏,所以如果人 要转到神的方向,向这个方向行进,必须由神自己“为要成就□的美意”,在人的心里 作工。人所夸口的自由其实只是败坏的束缚。一个学识渊博的神的仆人说,人事奉自己 的欲望淫乐,“人的意志是无能的。他根本不想讨神的喜悦。我相信自由意志;但它的 自由只是根据它的天性行动的自由。鸽子是不吃腐肉的;乌鸦也不愿吃鸽子的乾净食物。 把鸽子的天性放到乌鸦里面,它才会吃鸽子的食物。撒旦对圣洁绝无欲望。我们心怀敬 畏地说,神也绝无对邪恶的欲望。罪人在其罪恶的天性里,不会有从神那里来的欲望。 因此他必须先得重生”(J 。邓含木·史密斯)。这正是我们通篇所说的──意志为天性 所束缚。在总结罗马天主教信仰标准的“天特会议”(1569 )信条中我们可以发现下列 句子(在《称义标准》中):“如果任何人坚称,由神所激发和推动的人的自由意志没 有与那作为推动者的神相配合,准备好称义;如果,还有任何人说,人类意志不可能按 它所喜欢的去拒绝服从,而是不活跃的,被动的,这样的人可咒可诅!”

“如果任何人要坚称,自从亚当的堕落,人的自由意志就失落了,消失了;或者,人的 自由意志只是有名无实,是由撒旦引荐到教会里的谎言,这样的人可咒可诅!”

因此,今天那些坚持人的自由意志的人,恰恰与罗马天主教所教导的如出一辙!

   罪人若要得救,有三个必要条件:父神必须设计这个救恩计划,神子必须买赎,圣灵必 须运用。神对我们所作的,比设计更多。如果他仅仅只是发出邀请,我们所有的人都会 失丧。这在旧约圣经里有非常惊人的例证。在《以斯拉记》一章1-3 节我们读到:“波斯 王古列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藉耶利米口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诏 通告全国说:‘波斯王古列如此说:耶和华天上的神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又嘱咐我在 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在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在 耶路撒冷重建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殿。’”在这里,神向一群被掳的人发出邀请,给他们 机会重回耶路撒冷──神的殿堂所在之地。以色列人对此反应热烈吗?没有!大多数人 满足于呆在被掳之地,只有少数“剩下的人”积极响应。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呢?看看 《圣经》对此的回答:“于是犹大和便雅悯的族长,祭司,利未人,就是一切被神激动 他心的人,都起来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华的殿”(一5 )。同样,当有效呼召临到神 的选民时,神也激动了他们的心。直到那个时候,他们才会甘心乐意地回应神的呼召。

   过去半个世纪里,不少职业的布道家所作的工作非常肤浅,他们应对现今流行的有关属 血气的人所受的束缚之错误认识负主要责任。这些错误宣传,因为会众懒于“凡事察验” (帖前5 :21 )而大为时兴。大多数牧师传达了这样的信息:罪人得救与否完全在于他自 己的能力,说是:“神作了他份内的事,现在轮到人履行他那部份的责任。”啊呀,一 个毫无生命的人可以作什么?人按天性来说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 :1 )!如果 人们确信这一真理,我们就会更加依靠圣灵创造奇迹的力量,而不会洋洋自得地企图 “为基督赢得灵魂”。谈到未得救之人时,布道家们常把听到神的福音的罪人比作一个 其床头柜上放着药品的病人。这个病人所要作的一切就是伸出手去拿药服下。但若要这 个比喻切合《圣经》为我们所描绘的堕落败坏的罪人形像,卧床的病人就该被描绘为瞎 眼的(弗四18 ),因此他看不到桌上的药;手瘫了(罗五6 ),因此他无法伸手去拿;他 的心不仅对药物全无信心,而且恨极了医生本人(约十五18 )。唉,我们现今对人的绝 望光景所作的描绘是如何的肤浅!基督来,不是为了帮助那些愿意自助的人,而是为□ 的子民作那些他们自己所无法作到的事:“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 出监牢”(赛四十二7 )。

   在我们快要结束这篇文章时,我们来预料一个常见的,不可避免的反对意见──如果人 没有能力回答,为什么还要传扬福音?如果罪人受的奴役如此之深,以至于自己毫无力 量来靠近基督,为什么还吩咐他们到基督这里来?我们的回答是:

我们传扬福音,不是因为我们相信人有自由意志,能接受基督;而是因为神命令我们如 此行(可十六15 )。虽然对那些要灭亡的人来说,福音是愚拙的,但是,“在我们得救 的人,却为神的大能”(哥前一18 )。“因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神的软弱总比人强壮” (哥前一25 )。罪人死在过犯罪恶当中(弗二1 ),而一个死人是完全没有能力去愿意作 任何事的。因此“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悦”(罗八8 )

   就属肉体的智慧而言,对那些死了的人,自己不能作任何事的人传福音实在是蠢到极点。 是的。但是神的道路不同于我们的道路。神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 人”(哥前一21 )。对那些“枯干的骸骨”发预言,对它们说:“枯干的骸骨啊,要听 耶和华的话!”(结卅七4 ),这一幕会让世人哄然大笑。但是啊,这是神的话语,他所 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 )。当主对坟墓里一个已死的人大声呼叫: “拉撒路出来!”时,那些站在一旁的聪明世故的人会说他显然是疯了。但是,那发出 这样的呼叫的人自己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他的话语赋予死人生命!因此,我们传扬福 音,不是因为我们相信罪人本身有什么力量接受福音所宣扬的救主,而是因为福音本身 就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因为我们知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徒十三 48 ),必会在神所预定的时间相信(约六37 ;10 :16 ──注意这里的“必!”),因为 经上说:“在祢掌权的日子,祢的民要甘心。。。”(诗110 :3 )。

View:24675
©版权所有